2022/05/04

清除臺灣日據時代表現日本帝國主義優越感之殖民統治紀念遺跡要點

 

內政部於1974225日「臺內民字第573901號函」中,發佈「清除臺灣日據時代表現日本帝國主義優越感之殖民統治紀念遺跡要點」

 

1.日本神社遺跡應即徹底清除。

2.日據時代遺留具有表示日本帝國主義優越感之紀念碑、石築構造物應予徹底清除。

3.日據時代遺留之工程紀念碑或日人紀念碑 ,未有表示日本帝國主義優越感,無損我國尊嚴,縣市政府認為有保存價值者,應詳據有關資料圖片,分別專案報經上級省市政府核定,暫免拆除,惟將來傾塌時,不再予重建,其碑石移存當地文獻機構處理。

4.民間寺廟或其他公共建築內,日據時代遺留之日式裝飾構造物,如日式石燈等,應勸導予以拆除或改裝。

5.日據時代建造之橋樑,經嵌之碑石仍留存日本年號者應一律改換中華民國年號。

6.日據時代遺留之寺廟捐題石碑或匾額以日據時代營葬之墳墓碑刻等,單純使用日本年號者暫准維持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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