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關廟松腳吳家宗祠神主牌位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適用對象
本宗祠僅供安奉松腳吳家宗祠開基祖所分衍之世代祖先牌位,恕不提
供宗親以外之服務。遇有疑難不明,由宗親會管理委員會議決之。
第二條 宗祠使用
本宗祠不得安奉神主牌位以外之器物等,例如靈骨甕、神明及私人紀
念物品等等。神主牌位之尺寸大小,不宜過大。(超過規定寸,以1.5
倍收取費用)。祠堂空間亦不出租他用。
第三條 進祠申請
有牌位進祠需求者,需事先申請,經審核通過並完成繳費後,才能進
祠安奉。
第四條 位置決定
為整齊有致,神主牌位安奉使用程序,原則上由上而下,再由右而
左,並請儘可能遵從管理委員會之協調或建議選定。牌位尚未對年
者,統一置於規定之暫奉區。
牌位進祠選定位置後,不得任意更換(或挪移祂牌位),若要異動,應
事先告知管理委員會,獲同意後始得更動(含簿冊記載變動)。
第五條 收費規定
屬初次進祠設牌位供奉者(大牌),收入祠費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本以
設有牌位,後再進祠合祀者(小牌),收入祠費新台幣五千元。因宗祠
經費有限,進祠後次年起,每一大牌位收取年費三千元,以挹注日常
點火和管理維護之用。有短期(不滿一年者)進祠奉祀需求者,收取
新台幣五千元之年費。
第六條 牌位簿冊登載
本宗祠設神主牌位登記簿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 祖先牌位姓名、性別、住址、出生地及生死年月日。
二. 使用日期
三. 使用位置、編號.
四. 神主牌位之主要家屬或關係人姓名、住址、電話。
第七條 公布、施行、解釋
本辦法經吳家宗祠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倘有未
盡事宜,亦由該委員會解釋和議決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